第四十一條 團的經費來源主要是:團員交納的團費、黨和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關于青少年事業的經費和團的工作經費、正當的社會資助和團組織的其它合法收入。
第四十二條 團費的交納和管理使用辦法由中央委員會統一規定。